國際貨運
您只需一個電話,我們將會為您提供最合適的物流解決方案,讓您花最少的精力和資金,達到最好的效果!
- 全國統一服務熱線
- 139 2570 0501

大批紙企或將沒資格進口廢紙
10月23日,國家環保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該征求意見稿詳細規定了可申請廢紙進口許可的企業類型及條件,此次規定提高了進口廢紙申請企業的資質。
進口廢紙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征求意見稿)
一、適用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進口列入限制進口目錄的固體廢物實行許可管理。本規定適用于申請進口《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中廢紙的環境保護管理。
二、申請廢紙進口許可的企業類型
申請進口廢紙許可的加工利用企業(以下簡稱廢紙企業)應為以廢紙為原料的生產企業,企業生產能力應不小于 30 萬噸/年,并具有與加工利用能力相適應的制漿、造紙等生產加工設備。
三、廢紙企業除符合《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之外還應具備的條件
(一)符合《造紙產業發展政策》和《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相關產業政策的要求,廢紙企業或相關生產線未被列入《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名單》,依法依規取得排污許可證,并符合排污許可證相關規定。
(二)經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部門確定的應當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應符合清潔生產審核的有關要求。
(三)列入污染源自動監控計劃的,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建設、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配合自動監控系統的聯網,制定自行監測方案,開展自行監測,公布自行監測信息。
(四)廢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兩年內沒有因將進口廢紙委托給其他企業或個人代為分選或加工利用的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五)廢紙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內沒有因以下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1.進口廢紙分選或加工利用過程產生的殘余廢物未進行無害化利用或處置的,包括將上述殘余廢物中的廢塑料未經加工清洗等方式處理干凈直接出售,以及交由個人及不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進行利用或處置;
2.未將脫墨工藝產生的脫墨渣按照危險廢物管理。
(六)具有附 1 所列的加工利用廢紙的加工利用場所、設備、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以及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并經所在地省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組織核實合格。
上一篇:沒有了!
